(一)積點辦法
1 會員單次單筆交易達累積點數門檻得以累積點數,如未達消費金額時此次金額無法累積計算
2 會員於包廂歡唱消費每3000元可累積1點。(停車費、清潔費、辦卡費與報賠費不適用。)
3 每筆帳單產生的點數將自動累積在訂位會員的點數內。(續唱金額亦同)
4 累積點數可兌換指定商品、點數加價兌換、點數折抵現金(限續卡或KTV消費適用折抵)。
5 會員累積點數僅提供會員消費時扣抵,累積點數後,會員不得轉贈第三方並不得要求以任何形式轉換。
7 會員如因門市連線異常造成無法積點,點數將於48小時後入點於會員帳戶。
8 本公司有權利使用個人資料以提供積點服務。
(二)點數期限:
1. 會員點數於會員卡有效期限內使用,點數於會員續卡將自動展延。
會員點數有效期限於辦卡日起1年內有效。例:2025/5/1辦卡,有效期至2026/4/30日有效。
到期日前續卡,有效期至2027/4/30日有效,點數於會員續卡將自動展延
(三) 點數兌換:
1. 當次消費點數最多限兌換10點。
2. 現金折抵券熟客消費不可兌換。
3. 點數一經兌換或過期,恕不退還。
4.累積之點數均為免費贈送,無現金價值,恕不得更換現金或其他商品,並禁止轉讓、轉售或移轉贈送他人。
5.公告之點數兌換商品數量有限,本公司保有活動最終解釋與變更內容之權利
6. 本公司若查證您的會員帳號有發生本公司活動範圍之外、不合法、影響他人權益、或舞弊操作等行為者,本公司擁有隨時停止或禁止使用該會員帳號之權利。
7. 請注意,如您遭停止或禁止使用會員帳號者時,系統將即刻刪除該帳號之關聯之點數及所有會員活動優惠,恕不另行通知。本公司對該會員或任何第三人承擔責任。
8.星聚點員工點數兌換需於休假日及下班時段才可使用